人才需求

人才需求

首页 > 人才招聘 > 人才需求 > 正文
扬州大学2020年人事代理专任教师招聘试讲和实操公告

根据《扬州大学2020年人事代理专任教师招聘公告》规定的工作程序,现将试讲和实操环节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确定参加人员

根据笔试成绩结果,按岗位招聘人数1: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和实操人员,具体人员请见附件。

二、时间和地点

体育学院、旅游烹饪学院·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和音乐学院组织相关考生参加试讲和实操;护理学院组织相关考生参加试讲。

试讲和实操时间定于7月19日,具体时间、考场、考试流程、要求和规则等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,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,未按时参加者,按缺考处理,取消考试资格。

三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

(一)考生在试讲和实操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“苏康码”并配合检测体温。“苏康码”为绿码,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.3℃、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。来自北京市、湖北省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,除身份确认、试讲和面试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,做好个人防护。

(二)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试讲和实操当天持“苏康码”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,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(境)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,应主动报告,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询问、排查、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,取消其相应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特此公告。

扬州大学人事处

2020年7月18日

附件【c1ecba275e8d459c9d4f43b8d357dca0.xls】已下载

网站访问量:

官方微信

官方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