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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(二)

为充实人员队伍,优化人员结构,扬州大学附属医院(以下简称“医院”)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人事代理)24名,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报考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;

(三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(四)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(详见岗位表);

(五)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(1982年6月30日< 含>以后出生);

(六)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和学位,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未就业及2017年应届毕业生,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。

二、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

(一)报名方式、时间

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。报名、材料上传、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,通过网络同步进行。报名网址:扬州大学公开招聘系统。

1.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:2017年6月 24 日8:00—2017年7月 5日17:00;

2.资格初审时间:2017年6月 24日8:00—2017年7月 5日17:00;

3.缴费确认时间:2017年6月 24日8:00—2017年7月6日12:00。

(二)网上确认

1.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。

2.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,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。

3.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,即报名成功。报名成功后,报名费概不退还。

4.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、上传照片、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。

(三)网上打印准考证

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7月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、打印准考证。

(四)报名注意事项

1.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,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,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(35×45毫米)证件照,jpg格式,大小为20Kb以下;

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
2.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。资格初审通过后,不得更改报名信息。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,经审核人员同意,在报名期内,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。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
3.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:3,如未达到开考比例,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,并在医院网站公告。

4.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“一人一号”、准确畅通,以便医院通知联系,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
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;

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
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。

三、考试科目、时间和注意事项

(一)考试方式

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

1. 笔试:时间2017年7月10日上午9时(具体时间、地点以准考证为准)。笔试科目及内容见附表,总分为100分。笔试结束后,医院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;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,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:3的比例(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)范围内,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(含同分并列者)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、扬州大学公开招聘系统进行公布。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、身份证号等进行查询。

2. 面试:7月11日。具体时间以医院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,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。

3. 总成绩: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: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

(二)注意事项

1.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,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,否则按弃考处理。笔试和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。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须遵守相关考试规定,服从管理。

2. 面试前,医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时间:7月10日下午3时;地点:扬州大学附属医院(西区)行政楼409室。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①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、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以及成绩单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;2016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、复印件1份;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、复印件(如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等)。资格复审未通过不能参加面试,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、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原件的,须在签订就业协议时提供原件。

四、体检、聘用

1. 考试结束后,根据总成绩,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,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;如面试成绩仍相同,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

2. 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
3. 根据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上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、拟聘用人员准考证号、招聘考试成绩等。

4.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由医院与其签订三方协议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。

5. 拟聘用人员入职报到并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,医院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,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。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正式聘用。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终止聘用关系。

6.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(受聘期间参照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)。

五、招聘政策咨询

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,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。

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0514-82981199转80409

联系人:刘老师、史老师

招聘工作监督电话:0514-82981199转56610

联系人:朱老师

附件: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

扬州大学附属医院

2017年6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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