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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

根据《扬州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,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41名考生(名单见附件按准考证号排序)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,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
一、现场资格复审

考生请于721日(周上午9:00-11:00到达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(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)8号教学楼北楼一楼。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(按以下顺序排列)

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本(专)科、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、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、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、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、中共党员(中共预备党员)证明、执业资格证书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、其它要求的材料等。

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须由学习单位院级党组织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;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、专业技能、运动员技术等级等均须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。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。情节严重的,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。

二、心理测试

721日(周上午11:10-11:50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参加心理测试。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心理测试试讲、技能操作面试。不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参加试讲、技能操作面试

、试讲、技能操作、面试

报考教师岗位(1-3号)的考生参加试讲,报考实验技术岗位(4-7号)的考生参加技能操作,报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(8-11号)的考生参加面试。

试讲、技能操作面试时间初定于722日(周具体安排以后续专项公告为准。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,否则视为放弃资格。

特此公告


扬州大学人力资源处

2023718


附件【扬州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.xlsx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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